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贵州凯迪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因此本次公开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贵州凯迪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在瓮安县经济开发区基础工业园区建设瓮安县新能源产业链绿色氧化剂双氧水综合项目(变更)
二、建设规模
一期建设2×30万吨27.5%双氧水生产装置、4000吨/年高端双氧水生产用溶剂(四丁基脲与磷酸三辛酯)装置、15000Nm3/h(2*75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5万吨/年食品级/电子级(35%)双氧水提纯装置(包含3万吨/年化学级/技术级双氧水生产装置)。二期工程建设60万吨/年 27.5%双氧水装置;1000吨/年高端双氧水生产用溶剂(醋酸甲基环己酯)装置;15000Nm3/h制氢装置;8.6万吨/年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提取装置。三期工程建设80万吨/年27.5%双氧水生产装置,20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5.7万吨/年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提取装置。
三、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PLlhdlklVvMtvk4tA2XHA?pwd=e7zp
提取码: e7zp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到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3.期限:自发布起10个工作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参与书面问卷调查,提出意见。
单位名称:贵州凯迪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33964675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8852868883
贵州凯迪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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