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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瓮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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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2024年12月2日至12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2025年1月26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自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后,机关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机关党组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落实有关工作,对涉及财务问题开展了提醒谈话,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以上率下抓好分管事项的整改工作。

(三)细化任务分工,提升整改成效。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机关党组书记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并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0类27个具体问题,针对性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整改时限等,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坚持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对账式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四)常态化研判分析,定向解决难题。定期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对照问题整改清单,逐条听取各专门委员会、各工委室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集体研判整改措施,协调涉及工委室共同破解难题,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6次,有效促进整改工作有序、高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方面

1.对“理论学习不聚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内容的审核把关,2025年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5次,学习主题分别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及时制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在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前开展集中学习,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黔南对瓮安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提升学习成效。  

2.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7月17日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与时俱进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结合本轮机构改革的要求,立足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需要,及时废止了《常委会各工委(室)职责要点和底线清单》,同时制定印发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清晰。

3.对“引导人大代表发挥作用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省、州、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准备的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瓮安县补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业务培训会议,对13个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工作。要求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引导代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积极倡导代表提出建议,2025年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213件。

4.对“思想政治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3月11日召开机关思想政治专题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瓮安县委办公室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瓮安县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为“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立法相关工作”,目前配合上级人大对相关修订案进行征求意见、立法调研、立法后评估13件/次,人大常委会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稳步推进。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方面

5.对“落实工作要求打折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17日印发了《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联系县人大代表方案》,明确县人大各工作机构联系4名基层人大代表,并要求每年联系不得少于4次。2025年上半年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了联系走访工作。二是切实加强代表信息动态管理,结合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召开契机,对代表身份信息、代表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进行现场核实,日常结合人员任免情况,适时更新代表个人信息。

6.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参谋作用,积极提请将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检查纳入2025年监督议题计划,并按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组建了执法检查组,于4月15至17日到部分乡镇和部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活动,2025年5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实施情况报告,印发了相关审议意见。

7. 对“公车补贴未统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瓮安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瓮党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从2025年1月起,全面落实从个人交通补贴总额中划出5%作为单位统筹部分使用,2025年1—7月共统筹8592.5元作为单位统筹部分使用。

(三)履职尽责主动性不强问题方面

8.对“教育引导人大代表遵纪守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2025年人大干部、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重要内容,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进一步加强代表法纪教育,同时,积极组织13名人大代表参加案件庭审工作,进一步强化代表遵纪守法意识。二是结合日常指导工作,到13个乡镇(街道)指导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加大辖区人大代表法纪教育力度,进一步强化代表法纪意识。

9.对“推动建议意见办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协助指导县政府督察室精准标注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12件类别,确保B类件是正在落实或近期能解决、落实的建议。二是2024年12月31日发函至县人民政府,将需继续办理的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三次会议共51件代表建议精准转办,明确要求县政府要加强对B类件办理和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单位进行明确标准,且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必须全部参与代表建议办理。三是2025年7月3日制定印发了《2025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方案》,持续加大十八届人大历次会议B类件分办督办力度,不断提升B类件办理成效。

10.对“后续跟踪督办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踪督促县人民政府将5件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反馈,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职能职责,2025年3月24日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相关审议意见的督查督办跟踪责任;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出建议对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组通公路管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推动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方面

11.对“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24日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明确代表服务中心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贵州省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的维护工作,2025年6月前完成指导各乡镇、街道完成省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的信息更新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常态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更新网上联络站信息。二是同时积极对接联系融媒体中心,及时将人大工作动态提供给融媒体中心,由其审核后及时做好《视界瓮安》人大风采栏的更新工作,2025年上传更新视界瓮安人大工作及人大风采20余条。

12.对“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反馈问题及时到江界河镇茶园村、永和镇垛丁社区、珠藏镇开展业务指导,2025年3月前已指导完成问题整改。结合分管领导联系的乡镇(街道),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严格按照代表联络站室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对照“七有两展示”标准,在2025年5月前集中开展一次业务指导和问题排查工作,严格对全县14个代表联络站、109个代表联络室全面进行实地排查,并针对发现的无固定场所、代表信息上墙未及时更新等问题以清单式反馈乡镇(街道)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我县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质效。

(五)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方面

13.对“文稿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7月17日制定印发了《瓮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机关文稿起草、审核等环节的责任主体及“三审三校”要求。通过机关党组(扩大)会议,对机关干部的文稿处理和写作能力进行适时指导、要求,不断提升文稿质量。

14.对“落实人大常委会工作有落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不断强化监督方式程序化、规范化,多形式强化对政府部门评议工作。二是结合分管领导联系的乡镇(街道),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严格按照代表联络站室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对照“七有两展示”标准,在2025年5月前集中开展一次业务指导和问题排查工作,严格对全县14个代表联络站、109个代表联络室进行全面实地排查,并针对发现的无固定场所、代表信息上墙未及时更新等问题以清单式反馈乡镇(街道)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我县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质效。三是督促指导珠藏、中坪、建中、猴场对代表接访工作进行登记,指导13个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认真落实代表联络站(室)接待选民制度,做好代表进站接待群众登记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成效。

15.对“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经核实因人员变动,资料未进行交接,2022年前工会资料遗失,目前已明确机关工会主席工作责任,加强日常工会资金申报、活动等档案管理,2025年以来按时收集装档工会慰问、医疗互助金申报资料11份,各项慰问附件资料按要求收集完善。

(六)回应民生关切重视不够问题方面

16.对“回应民生关切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代表工委牵头,遵循“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的原则,认真执行《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协助指导县政府督察室精准标注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12件类别,确保B类件是正在落实或近期能解决、落实的建议。二是按照“县委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县政府领导领衔办理、县人大各专委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口督办、乡镇(街道)人大跟踪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机制”要求,强化对B类建议督办工作,2025年7月3日制定印发了《2025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方案》,持续加大B类件分办督办力度,不断提升B类件办理成效。

(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方面

17. 对“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严字当头,始终保持纪律高压态势,2025年3月份以来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强化纪律教育,常态化抓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加强日常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元旦、春节、五一节、端午节”节假日廉政约谈等,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二是2025年2月份以来严格按照办公用品采购、使用情况,办公室建立登记、使用台账。

18.对“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4月10日对财务人员、驾驶员和财务联签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纪律、传压力,牢固机关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围绕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车使用、办公用品采购等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收集各专门委员会、各工委室、机关支部、机关党组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9条,建立防控措施台账,明确风险防控责任人,适时提醒,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八)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方面

19.对“报账资料不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6月前举一反三对2021年以来的报账资料、财务票据再次进行自查,及时将部分“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复印补充至报账资料内,进一步规范报账手续,并存档备查。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组织开展财务人员财经纪律学习,进一步规范报销流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需要报告事项,严格按照会前报告、会后报备。

20.对“未按规定询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规定要求,在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召开前,对人代会会议用品采购、印制资料、会场布置、茶叶等分别召开询价会,进行三家询价议价,进一步杜绝未询价和询价不规范等现象。2025年4月10日针对反馈问题,对财务人员、驾驶员和财务联签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

21.对“加班就餐超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5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瓮安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针对日常加班就餐、公务接待等要求及时报备至办公室,按照财务人员审核、办公室副主任审批、办公室主任签批程序,对加班就餐审核审批管理,切实避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发生。

22.对“报账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4月10日认真组织学习《瓮安县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瓮安县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对差旅报销等事项进一步作出强调和要求,2025年以来差旅费审核审批均在当月完成。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需要,及时修订印发了《瓮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制度》,对相关财务程序进行规范。

23.对“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明确专人专门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2025年1月31日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要求的学习,并于2025年1月31日前对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人再次核查登记,确保实际使用人与资产信息台账登记一致。三是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求,认真做好年度资产年报事宜,适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动态实时更新资产使用处置信息,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扎实问题方面

24.对“党建引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定,深入开展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努力提升支部工作质量。二是认真执行《瓮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2025年3月和7月分别通报支部党员参与支部活动情况,2025年3月20日召开支委会并将量化积分情况作为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25.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3月7日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机关党组、机关党支部委员职责,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严肃认真做好会前的谈心谈话活动,2025年2月20日和3月18日严肃认真召开了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会上批评意见辣味十足。

26.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的填写,明确组织委员按要求规范填写登记表,党支部书记对登记表进行审核把关。

(十)对“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问题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一岗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扛起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二是2025年3月7日开展提醒约谈,聚焦反馈问题提要求打招呼,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会纪律规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扛牢整改工作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牵头的同志要抓具体抓深入,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要积极配合,上下联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机构要坚持采取常态化“回头看”的方式,对整改问题进行复盘,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巡察整改不仅仅是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标本兼治。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4-2918222;电子信箱:3835924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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