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画眉、兰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举报途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画眉、兰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告知如下: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画眉、鹩哥、红腹锦鸡、红嘴相思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头鸦雀(俗称黄豆鸟)、竹鸡、环颈雉(俗称野鸡、山鸡)属于三有动物。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金毛狗蕨、兰科兰属(除兔耳兰外)的所有兰花等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上保护动植物不可随意捕捉、采集、饲养或贩卖,为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现将举报电话、邮箱予以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854-2621042(瓮安县林业局)
0854-2621245(瓮安县市场监管局)
举报邮箱:1093244028@qq.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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