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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财政局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开门教育”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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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好开门征求意见工作,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推动瓮安县财政局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瓮安县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意见建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二、征求内容

1.对县财政局及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意见建议;

2.对县财政局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方式、内容、效果等方面以及如何推动走深走实的意见建议;

3.对县财政局党员干部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方面的意见建议;

4.其他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的意见建议。

三、征求方式

(一)线下渠道

来信来访:瓮安县财政局综合科314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281729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线上渠道

电子邮箱:1724710901@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意见建议”以及联系方式以便反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诚恳接受您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感谢您对瓮安县财政局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瓮安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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