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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2025年中央衔接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4月)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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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21号)、《关于印发〈瓮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瓮乡振发〔2022〕2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59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现予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日(2025416日至20254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就业局就业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瓮安2025中央衔接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4月)公示表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瓮安县就业局就业科联系电话:0854-2918350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416

附件:瓮安县2025年中央衔接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4月)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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