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拟以询价方式对“瓮安县2025年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瓮安县2025年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瓮安生态环境监测站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5.0万元
4、采购方式:比选(总价)
5、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6、需求概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瓮安县2025年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详细内容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0日(完成全部任务)
8、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是否允许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2、供应商未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应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的声明,格式自拟。
三、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要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盖章);响应文件须整体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照本条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询价小组应当从标的竞标商中符合资质且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中,以优质低价分高的原则,结合供应商社会征信、业绩等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五、公告期限
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6日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上午9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406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厚燕
联系电话:17784113937
地址:贵州省瓮安县瓮水办事处茅坡社区(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
八、详细采购需求及项目其他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
(一)采购需求
序号 |
监测事项 |
断面/点位 (个)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1 |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地表水) |
10 |
1.水温、2.pH、3.溶解氧、4.高锰酸盐指数、5.五日生化需氧量、6.氨氮、7.总磷、8.总氮、9.铜、10.锌、11.氟化物、12.硒、13.砷、14.汞、15.镉、16.六价铬、17.铅、18.氰化物、19.挥发酚、20.石油类、2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2.硫化物、23.粪大肠菌群、24.硫酸盐、25.氯化物、26.硝酸盐、27.铁、28.锰;湖库型: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 |
1次/季度,全年4次。 |
2 |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地下水) |
3 |
1.水温、2.色度、3.嗅和味、4.浑浊度、5.肉眼可见物、6.pH、7.总硬度(CaCO3计)、8.溶解性总固体、9.硫酸盐、10.氯化物、11.铁、12.锰、13.铜、14.锌、15.铝、16.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8.耗氧量(以CODMn法,以O2计)、19.氨氮、20.硫化物、21.钠、22.总大肠菌群、23.菌落总数、24.粪大肠菌群 |
1次/季度,全年4次。 |
(二)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报价 |
备注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注:1.供应商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总价的各个服务内容组成部分的报价。
2.“报价明细表”各项服务内容报价合计应当与响应文件内的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三)评 分 表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报价分(50分) |
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按照本公式进行计算得分: |
2 |
技术能力(40分) |
1、服务机构应具有符合采购方需求的资质与能力。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含地下水、地表水),得10分。缺少一项扣10分 |
2、服务机构应配备技术人员,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10名。满足得10分。缺少一名高级职称扣2.5分,缺少一名中级职称扣1分。 | ||
3、服务机构应配备相应采样车辆,4辆采样车,得10分,缺少一辆扣2.5分,扣完为止。 | ||
监测方案。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得 10分;方案较完整,比较全面,科学得10分;方案完整程度一般,缺乏科学性,内容欠缺较多得5分;不提供得 0 分。 | ||
3 |
业绩(10分) |
2022年以来,承担过水质监测项目业绩≥3个,得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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