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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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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下深入学习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持续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从严开展生态环保监管与执法,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升级战,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交通运输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线,局党组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精心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成立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环境保护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及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效促进工作可持续性开展。2023年,局党组召开党组会研究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次,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4次。

二、完成大塘矿段办公楼至矿井路段修复

大塘矿段办公楼至大塘矿井水污水处理站之间江溪沟地表水总磷超标,现场总磷快速检测浓度0.2-0.5mg/L。针对磷化工企业环境仍然突出的问题,我单位进行原因分析是大塘矿段办公楼至大塘矿井水污水处理站之间道路未及时修复,路面不平整,导致运输车辆行驶颠簸,易造成磷矿抛洒,我单位对大塘矿段磷化工企业修路进行技术指导,现已完成大塘矿段办公楼至大塘矿井水污水处理站之间公路修复,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6.5公里,已完成X940木老坪至营定街(K28+600—K28+810段)公路大塘矿区办公场所门口210米路段修复。

三、深入推进绿色出行,倡导推动绿色出行

一是结合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宣传活动,围绕“绿色出行 美好生活”主题,引导群众多坐公交车、多做文明事,争做绿色出行的践行者,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通过向群众宣传出行首选公交车、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压力、降低城市空气污染,从而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打造美丽瓮安。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健康、低碳出行的浓厚氛围。二是在全县营造支持公交、选择绿色交通出行的良好氛围,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客运站,公交公司开展低碳出行宣传活动。县城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较上年有所提高,瓮安县中心城区共有城市公交企业4家,行政区域内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总数为204辆,已实行公交化运营车辆数为138辆,出租汽车企业15家,出租车1157辆。全年新增及更换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辆共45辆,目前,我县新能源出租车1000辆,新能源占比86.43%;网络预约出租车21辆,新能源占比100%。三积极推广在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车辆采用新能源车辆投入运营,确保新能源汽车比例数据达标。我县新能源车辆保有量为1050辆,其中,新能源出租车1000辆,新能源公交车50辆。2023年新增及更换出租汽车辆共45辆,更换新能源出租汽车比例达100%。

四、持续推进“交邮融合+”示范创建。

瓮安县交通物流集散中心融合邮政快递、中通快递、申通快递、极兔快递进驻集散中心;升级改造了11个交融融合乡镇寄递共配中心,已经在65个行政村建立了交邮融合综合便民服务站,整合了村镇小型超市、商铺126家作为末端服务网点。瓮安县交邮共配供应链有限公司同贵州乌三角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瓮安邻佳惠民超市、贵州丰满农超市有限公司、贵州旭隆商贸物流有限公司通力合作,共同运营,现有运输车辆8辆,从业人员30人,已搭建起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的雏形,具备了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物流通道。“交邮融合+”创建工作获得新华社,动静新闻,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学习强国,央广网等媒体的转载报道。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和医疗废物运输监管

一是摸清底数,准确掌握监管对象的范围。统筹协调、组织部署,认真排查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情况,经摸排统计,有瓮安县荣鑫物流有限公司、瓮安县宏瑞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瓮安黔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瓮安县顺乾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荣邦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5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其中医疗废弃物运输企业1家,其他四家危货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二是源头防范,严格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监管,把好源头关,防止运输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二次环境污染。开展危货运输企业行政执法检查1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7余人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44条,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三是加强过程控制,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成品油非法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路面执法,大力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关键环节,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路检路查107余次,出动执法车辆89辆,出动执法人员359余人次,检查危货车辆30余辆次。

六、加强道路运输“三废”管控

一是认真贯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危险废物转运管理办法》要求,我县危险废物运输企业有1家,主要从事医疗废物运输,运输路线是从平塘、三都、独山、福泉、瓮安运往瓮安西坡林场进行处理。今年以来共收集、运输、转移、处置黔南州片区部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为525.34吨,其中瓮安县181.07吨、福泉市112.05吨、独山县136.92吨、平塘县95.01吨、荔波县0.15吨、麻江县0.14吨。处理过程中产生新的危险废物有:吸附性活性炭25kg、污泥42kg,并设立有独立的医疗废物冷藏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已与有相关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维修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处置,全县一、二类维修业14家,均与第三方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采取集中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方式回收处置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机油,全年共处理2.55吨。

七、强化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打好清水“保卫战”

一是全面推广使用船舶污染物应用与监管系统。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在江界河码头垃圾桶、废弃机油收集桶上张贴长江流域污染物联合监管系统二维码,船员将船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扫码分类投放,确保污染物不入江。在港口生活污水处理方面,我局在江界河码头安装了生活污水处理器处理码头产生的生活污水,并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转运至曾武山果园场灌溉果树,截至目前收集污染物42次,共收集船舶固体污染26.8千克,油污水19.4立方米。二是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企业环保责任。依法开展船舶检查,加强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防污染设施设备未配备或未保持正常使用的船舶,责令改正,并依法严肃处罚。截至目前,我处开展重要航路巡航检查95次,巡航里程5865公里,巡航(查)出动检查人员270人次,检查旅游船舶478艘次,检查乡镇自用船167艘次,排查安全隐患16条,整改16条,整改率100%。

八、抓好禁渔禁捕工作,保护辖区水域生态环境

一是强化禁捕宣传,营造社会参与禁捕浓厚氛围。今年以来,我单位以巡航检查为契机,向周边涉水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流域瓮安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等宣传资料600余份,在码头、渡口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喷绘15张。二是海事部门联动综合行政执法、渔构建行政执法体系,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形成防范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售卖渔获物、非法售卖禁用渔具等违法活动形成合力,切实提高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售卖行政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其开展联合执法6次,强制拆除碍航捕鱼网具5张,暂扣涉嫌“三无”皮划艇1艘,鱼竿5根。三扎实开展辖区水域巡查,形成长效机制。我单位将辖区水域非法捕捞作为开展巡航检查的重要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涉渔船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检查非法渔船在码头、渡口靠泊作业,辖区内旅游船舶、渡船、自用船参与非法捕捞、运输,“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捕捞、运输,在码头、渡口非法从事水产品交易等内容。四扎实开展交通港口码头涉渔行为管控,坚决杜绝非法运输和交易。按照交通运输行业禁捕工作五个禁止工作要求,我单位将非法渔船在交通码头靠港作业、非法涉渔类运输车辆进入交通港口码头进行装卸转运、交通运输船舶参与非法捕捞、运输活动以及在交通港口码头从事水产品交易等行为列为每日巡查内容,今年以来,共开展码头排查120余次,检查进出港旅游船舶478艘次,未发现上述非法违法行为。

九、加快环保问题整改

一是大塘矿段办公楼至大塘矿井水污水处理站之间江溪沟地表水总磷超标,现场总磷快速检测浓度0.2-0.5mg/L。针对磷化工企业环境仍然突出的问题,我单位进行原因分析:是大塘矿段办公楼至大塘矿井水污水处理站之间道路未及时修复,路面不平整,导致运输车辆行驶颠簸,易造成磷矿抛洒,我单位对大塘矿段磷化工企业修路进行技术指导,现已完成大塘矿段办公楼至大塘矿井水污水处理站之间公路修复,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6.5公里,已完成X940木老坪至营定街(K28+600—K28+810段)公路大塘矿区办公场所门口210米路段修复。二是强化涉磷企业道路运输监管力度,对全县涉磷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排查摸底,矿山公路超限治理已纳入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35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9辆次。巡查货运源头企业30家次,签订规范装载承诺书19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企业7家,检查货运车辆549辆次,责令改正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及未搭篷违法违规行为22起,责令物流运输企业停产停业整顿1家。

十、下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对环保检验、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达不到等级要求的,引导企业主动申报淘汰。

(二)继续推进船E行,扎实抓好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

(三)继续加强道路运输“三废”管控,确保排放和处置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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