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第一批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 补助的公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瓮安县财政局 、瓮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瓮安县农村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中“其他农村劳动力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瓮安县平定营镇提交了黄治华等18名一般农村劳动力新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材料,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涉及补助资金0.18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发现虚报信息,套取资金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就业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854—2763915。
瓮安县2024年第一批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花名册.xlsx
2024年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