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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150万吨低品位a层矿选矿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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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项目有关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150万吨/年低品位a层矿选矿厂位于瓮安县平定营镇穿岩洞公路隧洞入口东北侧,项目拟新建低品位a层矿选矿厂规模为150万吨/年,年产127.215万吨a精矿。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阅或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纸版环评报告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e-Ok8CkllBWrMQayVHAdQ 

提取码:n1rz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区周边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委会、村民小组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评结论有建议和意见,可填写以下链接中的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P6AiHr_mHrBasCun4JY6Q 

提取码:uuw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回馈建议和意见,以供今后报告修订时参考。

建设单位: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086103442

环评单位:贵州中咨环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0851-85845227   邮箱:61929479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磷矿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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