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开征求《瓮安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土地征收转用取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和集体之间分享比例的大体平衡,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保障农民利益,我局代县人民政府草拟了《瓮安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10月7日,意见请发至电子邮箱371980780@qq.com。
附件1:瓮安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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