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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瓮安县供销社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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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12日,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3月1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州委和县委重要安排情况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制定了《瓮安县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系统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学习能力、治理水平。二是对县供销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研讨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等认真开展自查,2022年以来,县供销社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等的研讨发言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及干部职工心得体会等资料不存在网络抄袭的情况。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传达学习《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瓮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以奖励、补助、免息借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以及县社理事会议定的其他方式,用于弥补基层社、社有企业运转经费不足、社有资产的修缮和改扩建补助、社有资产盘活所需的资产清理和评估等费用补助、社有企业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补助等事项。二是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按照标准做好“三位一体”永和基层社新型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创建工作。三是抓好农业产业示范,在全县建立农业产业示范基地7个,种植经果林、蔬菜、辣椒等2500余亩,并及时跟进农资、农机、技术和销售服务。四是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按照条例规定做好机关公文处理、上传下达和综合协调工作。五是按要求询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公司,经询价、谈判,聘请贵州源信益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县供销社开展清资核产工作。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2023年县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二是督促县供销社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三述”报告、党建述职报告等内容。

4.关于“社有资产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传达学习《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印发了《瓮安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社有资产登记、运营、收益、管理、监督等内容。二是建立供销社系统“一资产一档案”、“一租赁一档案”,规范保存资产产权证明、图片资料、租赁合同等资料,更好地保障资产高效、合理运营。三是主动对接县政府法律顾问就县供销社西街门面房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人员已清退2022年的租金收益,终止与贸易公司的合同,资产收归县供销社贸易公司经营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政策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到湖南省浏阳市文杰礼花厂考察,聘请贵阳同辉夜郎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对瓮安县土产日杂公司工程投入开展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后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二是认真学习《瓮安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瓮安县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对系统内各企业、基层社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交叉审计,指导各企业、基层社按实际情况做账,真实反映经营情况。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将清退的下属企业违规使用集体资金为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公积金和社保以及超标发放奖金福利款项缴纳到县纪委专户。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系统各基层社、企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和执行询价、审批、采购、报账等财务程序。三是印发了《瓮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监督县社财务支出。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要求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在工作中加强责任心,杜绝“四风”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干部管理教育和监督,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开展谈心谈话、节前谈话,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职工汲取案中教训,引以为戒,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二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督促系统各企业严格执行《瓮安县供销社系统企业管理人员选拔实施方案》,规范供销社系统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依规依纪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三是修订完善《瓮安县供销社企业工作目标管理综合业绩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好企业职工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好下属企业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2.关于“社企不分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印发《中共瓮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印发〈瓮安县供销社党组工作规则〉〈瓮安县供销社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明确将社有企业发展事项、干部任免及除党的建设、干部人事工作之外的其他重要事项在理事会主任办公会研究,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再提请党组会研究。

3.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邀请县直机关工委到县供销社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党性分析、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活力。二是规范党费收缴程序,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月足额缴存党费,并及时将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在党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4-2778776;电子邮箱wagxs2621076@163.com。


瓮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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