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恒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在瓮安县经济开发区循环工业园实施1万吨/年电池级六氟磷酸锂项目,特委托贵州昊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写该项目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报告书送审本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Tt4KtSfmR1YhOnZLjjxFQ
提取码:1234
纸质报告书存放地点为瓮安县经济开发区贵州恒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部。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工作或生活的居民、团体等。
三、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填写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梁迅通
电 话:18628180207
邮 箱: liangxt@chanhen.com
地址:瓮安县经济开发区贵州恒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部
(2)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昊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水口寺晒田坝路1号
联 系 人:蒋仁波
电 话:18085077565
邮 箱:25053190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6日(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贵州恒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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