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2022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暨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州级复查的通知》要求,瓮安县对照《黔南州对县级人民政府2022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育基本概况
全县共有学校143所(含民办33所),其中幼儿园77所(民办幼儿园30所),小学40所,小学教学点5个,初中9所,九年制学校5所,高中5所(民办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在职在编教师共4244人,高中545人,初中1158人,职校122人,小学1987人,特殊教育学校23人,幼儿园409人。在校生共91000人,其中学前教育18710人,小学39577人,初中19852人,普通高中8885人,特殊教育学校137人,中职3839人。
二、指标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情况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我县印发了《瓮安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学校工作方案》《中共瓮安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职责及分工》《瓮安县公立学校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党组织在教育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2.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等16家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把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教育领域有关事宜。及时通过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小学校党员大会、团代会传达学习相关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情况
3.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按照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成立了瓮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在县教育局设“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并选聘32名兼职督学,按13个责任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挂牌督导。
4.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2022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同比增长0.42%,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长854.12元(其中,幼儿园增长246.13元、小学增长108.95元、初中增长27.93元、高中增长328.45元、中职增长142.66元)。
5.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2022年,教育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的教育建设项目按期推进完成,资金按工程进度按时拨付。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按要求匹配义教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资助和儿童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等,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转移支付、压缩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等教育经费3307.28万元,并纳入年初预算。
6.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及时足额拨付,使用规范。严格落实生均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明确专人审核学校支出票据,严格保障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幼儿园500元、高中1000元、职中5000元每生每年的标准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我县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均及时足额拨付,未出现超范围使用生均公用经费的现象。
7.落实督导条件保障。将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经费30万元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已足额拨付,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化建设、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专兼职督学培训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
8.省对县2022年高质量发展考核。2022年高质量发展考核我县共涉及四项指标,其中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3.87%、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完成100%。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率为100%。2020—2022年基础教育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共计17233万元,已拨付5573.15万元,执行率32.34%。
9.加强体卫艺(国防教育)工作。将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纳入《瓮安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出台《瓮安县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瓮安县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兵校长进校园、学生军训等方式开展国防教育,严格落实每周1课时的教育课程,积极开展“以劳育美、以美育人”等系列活动,推进劳动教育、体育教育和美育,切实让学生体卫艺和国防教育工作落地生花、取得实效。
10.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扩容提质、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为适应我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需求,制定出台了《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瓮安职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示范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目前在校学生3943人。印发了《瓮安县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建立2852人学籍档案,全覆盖开展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截至目前,文化课培训67个班级均已完成60学时的集中培训;全县2847名学员,全部参加了线上自学,线上文化课学习率100%。技能课培训已完成银盏等6个乡镇(街道)1021人的技能培训工作,其余各乡镇(街道)技能培训正在按照培训方案推进。
11.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及队伍建设。按要求设立教研室,并印发《中共瓮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瓮安县教育研究室(瓮安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等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县教研室的机构设置,宗旨和业务范围,落实编制31名,并将教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实报实销。
12.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和重点班,并按要求做好新生录取工作,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初中按照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实行整班移交,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州下达的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无超范围招生现象,民办高中无未经批准跨区(县)招生、招线下学生现象。
13.强化民办义务教育及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出台了《瓮安县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瓮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暨“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瓮安县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资金专用账户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全县民办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和统筹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已注销学科类培训机构16所。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
14.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出台《瓮安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所(瓮安第七幼儿园、县示范幼儿园华都校区),回收国有资产办成公办幼儿园3所(瓮安第八、九幼儿园,猴场第二幼儿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240个。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占比率分别为93.53%、93.87%、56.3%,均超过省定标准,基本构建了公(民)办并举、普惠为主、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了《瓮安县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着力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已开工建设瓮安二小改扩建项目和瓮安第十中学新建项目,建成后新增学位2400个,有效化解大班额,同时,通过社会招考、特岗招聘教师、“雁归兴瓮”等方式招聘引进教师219名,其中义务教育教师116名,较2021年增加48名,增幅70.6%;师资力量得到进一步补充、学科结构趋于合理。
16.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县人民政府将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瓮安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切实加大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关心关爱,县级匹配特殊教育专项资金10万元,积极开展残疾预防日、爱耳日、助残日等活动。2022年,我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6.15%。
17.推动普通高中特色、示范、优质发展。持续加大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完成瓮安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瓮安二中智慧黑板采购安装项目和智慧班牌采购安装项目,并投入使用;同时,积极推进瓮安中学复评升类工作,将“瓮安中学升为省级二类示范性高中复评升类”列入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12月,瓮安中学复评升类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复查评估。
18.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工作。制定了瓮安县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2—2024年),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等方式,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消除现有大班额;目前瓮安二小改扩建项目投资完成率已达50%,新建瓮安县第十中学项目已完成基础工程。目前我县高中学校无大班额现象,并如期完成了2022年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30%的目标任务。
19.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面建立6-15周岁适龄人口就学台账,将每年的2月和8月作为控辍保学宣传月,通过教师大家访等形式,集中开展控辍保学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建立完善了控辍保学日报告制度,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的关爱救助力度,确保了动态清零。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2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减轻教师负担。印发《瓮安县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措施》,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建设,集中开展全县师德师风专题培训1次,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2次,强化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对在职教职工和新入职教师进行全覆盖背景审查,制定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保持整治各类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幼儿园教师按照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的规定配置;2022年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为50.25%,增长0.54个百分点。制定《瓮安县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实施方案》《瓮安县规范检查考核和严禁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对社会性事务进校园予以规范,对8个单位督查考评事项及社会事务进校按照要求进行报备和审批。
21.保障教师待遇。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5003.41元,“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成果得到巩固。依法落实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规定缴纳临时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2022共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654.32万元。
22.加强教师培训。按照要求将2022年教师培训费纳入年初预算,全年预算280万元,且严格按照生均公用经费5%支付培训费。由于疫情原因,我县教师未按计划推进,培训费也未使用完毕,各级各类学校共计支付培训费75.89万元。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23.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印发实施《瓮安县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安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了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配置、一键报警器和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和护学岗配置“4个100%”。
24.加强校园安全防控。聘任了143名法治副校长,在各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部门协同、宣传教育等措施,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定期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督查,下发督查通报13期。2022年全县未发生校园欺凌、食品安全、涉校师生等安全事故,治理成果显著,切实保障全县师生安全。
(七)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
25.落实“五育并举”。印发《瓮安县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四项德育教育活动的通知》《瓮安县关于落实“五育并举”推动瓮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开齐开足“五育”课程,配足配齐“五育”师资队伍,现配有音乐教师142名,体育教师216名,美术教师132名。各学校均创建了校级劳动教育基地,创建3个县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瓮安职业技术学校被评为省级和州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26.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成立“双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瓮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暨“双减”工作实施方案》抓实“双减”工作的落地落实,由县教育局牵头,联合“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效果明显。印发《瓮安县进一步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采取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组织实施的“5+2”工作机制。目前全县6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59391名学生申请参加课后服务,所有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全覆盖。以课后服务为抓手,以“减负提质”为目标,通过开展“1+2+1”项目特色亮点观摩、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切实推进“双减”工作提质增效。
27.加强“五项管理”。制定了《关于推进落实五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和学校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责任督学一月一督导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指导各中小学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切实推动“五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八)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28.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等规定,认真开展教育教辅读物排查清理工作,严把入口关。切实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的使用工作,利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由学校思政课教师进行主讲。同时,加大思政教师的配备和培训力度,确保《读本》的使用取得实效。
29.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及生态文明教育。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做好《中华民族大团结》教材的征订及使用工作,开展“五旗五徽五认同”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学校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用好《贵州省生态文明教育读本》,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2022年瓮安一小等11所学校通过贵州省“绿色学校”达标评估认定。
30.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我县设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委会主任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各语委成员单位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语委会作年度汇报。目前,全县已创建省级语言文字示范校3所,州级语言文字示范校4所,县级语言文字示范校34所。
31.规范和加强民办教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民办教育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瓮安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2022年认定县级普惠性幼儿园25所。制定《瓮安县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着力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在校学生人数占比不超过全县学生总人数的5%,做到只减不增。县域内没有“公参民”学校,引进了民办教育建团创办瓮安县实验中学,激发全县民办教育创新活力,促进瓮安教育协调发展。
32.规范学校收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瓮安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学校收费标准,并将课后服务费纳入学校账务统筹管理,切实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继续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目标,进一步提升政府教育履职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营造齐抓共管、全面发力的氛围。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按照“规划优先纳入、班子优先配强、项目优先安排、编制优先解决、经费优先保障”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县域学校布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坚持从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改起,从老百姓最关心、最闹心的地方改起,坚持不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强化校外教育机构监管,扎实推进“双减”工作,不断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持续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计划”“雁归兴瓮”等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实施“强师工程”和名优教师“薪火”行动,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强师工程”、校本培训、东西部协作等途径,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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