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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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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对事项及办事指南进行动态管理,所有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缩减均在50%以上。

(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外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根据法律法规修正情况,对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研究制定《瓮安县自然资源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27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9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10项、其他类5项,已经先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研究制定了《瓮安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预防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贵州雄道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贵州雄道律师事务所指派3名资深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2020年以来法律顾问出具8个法律意见书,参与2次专题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法律顾问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了对自然资源行政行为的监督与管理,提前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自然资源执法和决策工作依法进行,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规范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审议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2020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同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清理工作,按时报送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三、实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任务分解、资料报送和归档,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主要负责同志最后发言,并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三)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要求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对其负责的日常行政审批和服务等事项的送审文件进行审查和签批,实行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对审查和审批结果负责。

(四)严格法制审核。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在作出决定前需由法制工作机构对决定的法定权限、法律依据、法定程序等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决策,不得作出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情况。一是制定《瓮安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瓮安县自然资源局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等。二是将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情况。一是对违法线索核查、立案呈批、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阶段实行纸质书面全过程记录,并为瓮安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备2台执法记录仪,一个录音录像询问室,真正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二是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亮证执法”规定,并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及时做好案卷的归档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并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瓮安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每周例会、法宣在线等方式学习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四是执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罚没收入通过非税系统直接上缴国库,完全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情况。一是制定印发《瓮安县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充实法制审核力量,安排法规监督科工作人员和外聘法律顾问严格按照规定对我局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二是组织开展了2020年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我局行政处罚卷宗进行评查,内容涵盖了土地、矿产各类违法案件类型,主要采取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评查结果已在全局进行通报。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适时修订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二)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着力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主办件沟通率、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实现100%。

(三)畅通投诉举报。完善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自然资源违法举报专线12336,制定印发《瓮安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及监督管理,明确财务开支审批、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固定资产增减管理,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率为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抓好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度,我局涉诉的行政案件共23件,其中不动产登记类18件、行政执法类4件,其他类1件,我局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证据材料,按时出庭应诉,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我局认真分析被诉原因,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二)抓好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办理化解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事项,2020年以来,办理信访件12件,办结12件。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制定印发《瓮安县自然资源系统2020年法治宣传方案》,明确普法目标、普法对象、普法内容,制定普法清单。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方案,集中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编制信息宣传简报,总结宣传活动工作经验。同时,按照要求开展2020 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线上答题主题活动,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参加“全民守法”主题调研问卷调查等活动。

(三)加强新法宣传学习。组织学习《民法典》和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通过集中参加省视频培训会、支部党员大会、全县视频学习培训会和邀请专家授课以及领导干部上讲堂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和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

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引导信访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诉求能力不足,历史遗留信访事项化解难度大。

(二)在政策研究方面与新形势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求方面有差距,学习的主动性不足,参谋助手作用不够明显。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提高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加强对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总结、交流、推广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规范管理权力运行与监督,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不断提升我县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学习用好政策促进发展。进一步研读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系列方针政策,挖掘自然资源领域政策资源,找准接口,主动作为,加强学习用好政策促进发展。

(三)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过程中,在信访、咨询、调解处理过程中,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在窗口办理审批等业务过程中宣传自然资源法规政策,逐步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完备的执法标准体系。

瓮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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