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县政协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26日,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县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强化责任压实。县政协机关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县政协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二)明确整改措施。结合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县政协机关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整改督导。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机关党组成员不定期开展督查,督促相关委室跟进整改,从严销号,确保整改见成效。
二、集中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州委和县委工作安排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一是注重理论学习的系统性。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2025年2月13日至4月23日,分别召开干部职工会议、机关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摘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二是深入推进“请你来商量”协商议事工作。认真制定年度协商议题计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及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采取视察协商、调研协商、提案督办等方式,深入乡镇(街道)规范指导协商流程、明确协商主体、规范协商程序,努力提升委员参与率,推动“请你来商量”工作提质增效,达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效果。2025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展院坝协商90余场次,提出意见建议110余条,解决90余条,正在解决20余条,院坝协商的议事成果得到有效落实、充分转化。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不够到位。一是在县政协A305会议室设立县级“请你来商量”协商议事平台,利用县政协A305会议室以及县会议中心2号会议室开展县级协商议事活动。组织委员视察矿产资源配置试点改革和“大抓产业、主攻工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形成专报1篇获县委主要领导签批;开展州县联动调研协商关于黔南州政协赴瓮安开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瓮安段)建设,形成专报1篇;针对瓮安县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篇获县委主要领导签批,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2025年7月,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研究审定《瓮安县“请你来商量”协商议事工作质效评价办法》。二是县政协机关党组于2025年5月修改完善《瓮安县政协委员履职量化评价暂行办法》《瓮安县政协委员履职管理规定》。2025年,通过专委会联系界别开展界别协商、界别视察、界别读书等活动,组织政协委员积极参加履职活动。截至目前,收到委员撰写提案117件,审核、并案后立案97件;收到社情民意信息55条;参加界别活动120余人次;参加调研人次100余人次。
3.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充分。一是加强提案跟踪督办。由提案法制委联合县督考中心和县政府督查室对委员提案进行跟踪督办,重点督办提案的办理进度和落实质量。截至目前,收到91件提案答复件,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重点督办的24件提案已全部督办完成,历年B类提案正有序收集。二是强化履职管理。2025年5月,修改完善了《瓮安县政协委员履职量化评价暂行办法》和《瓮安县政协委员履职管理规定》。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25年7月,经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研究审定了《瓮安县政协办公室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完善了社情民意收集、反馈、督办等制度机制。今年以来,报送社情民意信息41条,其中9篇信息获省政协采用,16篇信息获州政协采用。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县政协机关党组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三述”报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内容。2025年7月,研究制定了《瓮安县政协办公室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明确了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完成时限等,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规范化。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2025年7月7日,对使用政治用语表述不规范的2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工作作风不够严实。一是开展谈心谈话。2025年7月7日,对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2025年3月、7月,分管副主席组织季度交流会交心谈心,进一步提升履职担当能力。2025年5月至7月,选派办公室3名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办公室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025年7月7日,县政协副主席对办公室主任和询价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项目询价程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在县政协机关党组2025年7月7日第14次(扩大)会议上,对2023年、2024年县两会购买手提袋、笔记本、笔等无比选规则说明和参与询价人员未签字问题进行通报说明。
2.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够牢。一是强化学习教育。2025年5月21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2025年7月14日召开机关党组第15次(扩大)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025年7月7日,分管办公室的县政协副主席对办公室主任和当时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在县政协机关党组2025年7月7日第14次(扩大)会议上,对2021年至2024年期间委员住宿情况进行通报说明。2025年2月召开的政协第十二届瓮安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严格执行标间双住,对家住县城的委员一律未安排住宿。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一是清退相关经费。2025年3月17日,清退2人不予报销的伙食补助费、生活补贴上缴国库。二是县政协机关党组书记于2025年7月7日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会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瓮安县政协办公室关于差旅费报销的内部管理规定》,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一是由党支部书记对机关支部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2025年3月,补选了党支部组织委员,并明确专门党务工作者,确保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县政协机关党支部2023年4月应收交党费1480元,实际收交1480元,存入县直机关工委党费专用账1480元。
2.议事决策不够严谨。一是在县政协机关党组2025年2月13日第4次(扩大)会议上,对2021年—2023年县政协机关采购办公耗材、设备资金等问题进行通报说明。二是进一步完善县政协机关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于2024年10月30日机关党组第16次(扩大)会议审定县政协机关党组“三重一大”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范透明。
3.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意识有待加强。县政协机关党组严格按照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的要求,主动向第四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并邀请第四纪检监察组列席机关党组会议,主动接受纪检监督并支持配合第四纪检监察组工作。2024年10月30日—2025年7月,报备“三重一大”事项7次。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由机关党组书记牵头,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工作人员为联络员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着力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政协机关党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政协履职提升。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确保及时跟进学、系统深入学、联系实际学,着力提升“两支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素质。
(二)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实现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巡察问题整改从根本上取得实效。
(三)厘清工作职责,提升履职质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县政协机关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实效推动新时代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54-291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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