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2月2日至12月27日,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瓮安县委编办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26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监督。巡察反馈会后,县委编办及时落实巡察整改“双公开”要求,于2025年2月6日,将巡察反馈情况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同时印发《中共瓮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情况的通报》在党内进行通报,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及时召开室务会会议和支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组,印发《中共瓮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措施和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同步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对整改情况实时更新和追踪落实。
(三)常听整改动态,靶向破解难题。定期召开室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针对整改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集体研判政策瓶颈、整改建议等,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破解,压实整改责任。共召开4次室务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研究巡察问题整改存在的问题等,推动整改落地,确保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州委及县委重要安排方面
1.针对学习不够到位的整改。结合实际制定了《瓮安县委编办2025年理论学习计划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根据学习情况,建立了县委编办2025年干部职工会、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及青年理论小组等学习情况台账,详细登记学习时间及内容,对学习情况进行跟踪调度,确保学习内容无遗漏。2025年以来,采取干部职工会、室务会、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涉及本系统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50余次。
2.针对贯彻“职责研究准、边界划清楚、责任定明确”有差距的整改。已于2025年3月4日向相关单位发出《关于梳理修订部门(单位)“三定”规定的函》,通过部门起草、编办审核、召开跨部门协调会等方式,已形成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贵州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总工会、团县委等单位的“三定”规定草案。因事业单位改革原因,经对接州委编办,建议暂缓修订。下步我办将加强与上级编办沟通,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根据有关精神予以规范落实。除涉改范围内不宜调整外,我办对职责发生变化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其它行政机构需优化“三定”规定的,已按程序重新制定和修订印发。
3.针对落实“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率”不够有力的整改。一是已在编制2025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时,结合实际为县市场监管、农业、交通、乡镇等执法机构编制用编计划11名,用于补充执法人员。二是2025年3月10日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函》至县统计局和县司法局,已督促县统计局和县司法局按照机构编制方案落实人员派驻乡镇开展工作。
4.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短板的整改。一是已于2025年7月24日联合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8家部门印发《瓮安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监管。二是已于2025年2月13日将2024年度《关于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三个必查”制度情况的报告》向州委编办报告。三是于2023年12月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瓮安县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24年1月印发《瓮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员额核定方案》,重新核定明确了全县编外聘用人员员额。在县人社局单独设立县编外聘用人员工作中心,专门负责编外人员聘用管理。2025年2月,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瓮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会商机制的通知》,及时研究会商处理相关事务。建立了瓮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台帐,实时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跟踪监管。目前,全县员额制人员实有人数控制在员额核定范围内。
5.针对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有差距的整改。一是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的学习,目前已通过干部职工会议形式开展4次业务知识学习。二是结合实际建立了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台账,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测。三是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及时主动联系单位,督促其办理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变更业务。2025年1月以来,已及时督促办理完成事业单位变更登记46家,注销登记9家,法人证书到期更换4家,实现了登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规范管理。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为强化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动态监管,将各部门中层干部配备情况抄送县委编办的要求首次纳入2025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瓮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的通知》,定期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各部门中层干部配备情况,有效解决监管空白。目前,我办已根据各部门中层干部任免情况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单位信息进行比对,督促3家事业单位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6.针对“三定”规定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工作规划、事业单位管理办法的整改。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于2025年7月11日印发《瓮安县机构编制工作规划(2025—2030)》。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的通知》,对机构编制请示事项、人员出入编、调动用编、统发工资人事信息审核、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进行全流程规范并制作填写模板,有力推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化、精准化、规范化。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已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在会上对县委编办2024年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建立了县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台账,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并抓好落实。2025年4月21日,主要领导就如何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为全办干部职工上了一堂专题培训课,集中观看了意识形态警示教育片《总开关》。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8.针对政治用语表述不够规范的整改。一是将巡察指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强调严肃性并做到立即整改。现针对存在的问题已修正并重新归档。二是组织人员对历年来存档的文档资料内容进行自查并同步修改完善。三是2025年4月1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综合科科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严肃相关要求,严明工作标准。明确文件起草人为第一责任人,所有上报、下发的文件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把关,杜绝把关不严出现表述错误。
9.针对新媒体平台排查管控不够到位的整改。2025年2月27日,我办对16名干部(含1名见习人员)个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管理使用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统计,并不定期对言论发表、信息转发等进行提醒。建立了《县委编办干部职工新媒体平台账号使用情况登记台账》《县委编办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清单》,完整记录了全办人员账号情况,并做到及时更新。共排查登记55个新媒体账号,均未发现隐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的整改。2025年2月11日已组织相关人员对县委编办相关文件、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资料进行全面自查、核实更正并补充完善归档。为强化工作作风,2025年4月1日,主要领导对综合科分管领导和综合科科长开展提醒谈话,对材料审核等工作再提醒再压实责任。目前,县委编办所有文书档案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分管领导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资料进行抽查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无误。2025年6月9日,综合科科长结合实际,制作公文写作培训课件,通过现场讲解形式对全办干部就公文概念、行文规则、公文格式及“三审三校”等方面的知识开展业务培训。
1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整改。一是分别于2025年1月26日、3月18日通过干部职工会议形式,学习了《关于加班误餐费用报销的工作提示》《瓮安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差旅费伙食费报销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再次明确差旅费、误餐费等公务费用报销标准和报销要求。二是财务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对2021年以来的财务票据进行自查整改,举一反三。对2024年8月22日、27日至28日人员出差差旅费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已补全相关附件资料,相关同志已将多报销的共计120元费用按规定退回指定账户。三是2025年3月10日,主要领导对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集中提醒谈话,对报销资料的审核要求、纪律和责任进行再次明确,加强单据预审把关,不符合报销规定及单据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办理。
12.针对出差审批不严的整改。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对历年来出差报销相关资料进行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为强化纪律规矩,2025年3月10日,主要领导对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集中提醒谈话。今年以来,在差旅费报销过程中,严格执行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均严格做到按照会议要求派员参加和按规定报销。
13.针对附件不全的整改。一是通过线上培训方式组织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处置及财务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学习3次。严格按要求将单位固定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认真做好年度资产年报,强化资产管理。二是已补全2024年9月付食堂就餐人员单位补助资金中的补助部分明细清单,同时开展自查自纠,谨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我办于2024年9月积极申请并经县财政局同意纳入县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进行代理记账。自2025年1月起,本办票据审核、会计记账等工作均由县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负责,实现财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四是2025年3月10日,主要领导对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集中提醒谈话,强调采购纪律,提高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2025年1月至今,我办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召开4次室务会议对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研究通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4.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一是加强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30余人次,有效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搭建平台。实行干部轮流主持会议,提升干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应急处理能力。安排4名年轻干部参与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等重点任务,选派1名“90后”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锻炼。三是开展干部上讲堂,形成“人人皆师、互学共进”的学习氛围。2025年6月,已有1名“90后”年轻干部围绕公文写作进行知识分享。四是已按中层干部选拔相关规定,于2025年7月4日行文任用2名年轻干部分别任县委编办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科和网络维护科科长职务。
15.针对换届选举不规范的整改。一是已通过查阅资料的方式,根据事实补全2022年8月5日补选支委委员选举报告单计票及监票人签名。二是通过自学、集中学等方式,支委成员加强对党务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分别于2025年3月7日、5月16日、6月3日通过支委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进行集中学习。3月26日,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议,对其他支委成员强调工作纪律,并对工作质量提要求。
16.针对组织生活不规范的整改。已于2025年3月7日通过支委会议对党支部委员分工及主要工作职责进行研究,明确组织委员负责支委会、支部各种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对每次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从事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3月26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结束后,及时召开支委会议,研究讨论了测评结果并形成决议,对结果及时进行了公示。
17.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支委会成员对党员发展的资料开展全面排查、核实情况,对党员发展中存在的漏记、内容缺项等不影响事实的问题进行整改,入党志愿书已规范放入党员档案中。2025年3月7日,通过支委会议,支委会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集中学习。2025年7月9日至7月11日,已选派党支部组织委员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进修班学习党务知识,提升党建业务能力,后续还将合理安排党员参加轮训。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8.关于“巡察整改不够到位”的整改。组织人员对我办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自查,对不符合单位实际或相关规定的提出修改建议。已于2025年3月28日经室务会议研究,重新印发《县委编办内部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制度和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中表述不规范和不准确的内容结合实际进行修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整改成效作为检验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尺,“一把手”带头督查整改后续任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抓实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在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定期组织内部自查自纠、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持续深化,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加强监督筑牢防线。不定期抽查各科室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和督促整改。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4-2918889;邮编550400;电子邮箱:waxb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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