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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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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7日至8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我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27日,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我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9月29日召开处长办公(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反馈意见并决心抓好整改;

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处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10项整改任务、26条措施及“三清单”和相关责任、时限;

四是开展巡察反馈“双公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相关工作并剖析问题;

五是修改完善意识形态、网络安全、财务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长效机制。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内法规不到位

一是通过召开7次处长办公(扩大)会、3次全体干部职工会,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相关精神与知识;二是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会议,组织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规条例;三是协调推进多项工作,做好企业或个人建设活动的选址核准与审查工作,推动《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 - 2035)》报批并于2025年5月获国家林草局形式审查意见、常态化开展景区巡林巡查与安全排查、完成2025年专项资金申报15万元。

(二)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差距

一是高效推进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单位负责人周后胜牵头,加强与省、州、县级部门沟通,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于2024年7月报至国家林草局,2025年5月获国家林草局形式审查意见。二是强化业务学习与管理,2024年11月组织学习相关条例,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核查意见9次,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学习1次。三是筑牢安全防线,巡察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跟踪问效,2024年9 -11月,宋泽敏牵头完成穿洞河景点道路、步道、防护栏等维修维护,设立警示标牌,12月初消除全部安全隐患。

(三)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充分

一是推进“三定”方案修订。依据相关条例,与县委编办等部门沟通,删除不合规内容,完善方案条款,经处长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已于2025年3月28日报送县委编办待批。二是规范巡查管理,巡察反馈后开展日常巡查20余次,发现3个问题均整改到位,跨部门问题通过强化协调、跟踪问效或联席会议解决。三是提升景区环境质量,严格落实每月至少2次卫生检查制度,督促问题即查即改,验收合格后报账,巡察反馈至今已开展13次检查。

(四)工作作风不严谨

一方面,压实责任传导,2024年12月30日,单位主要负责人周后胜约谈班子成员,分管负责人夏加娟、宋泽敏分别约谈分管科室人员,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材料审核,全面排查整改。另一方面,完善制度体系,修订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网络宣传及财务等多项工作制度,经“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并组织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制度执行意识。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一是强化学习整改,2024年12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经法规与制度,提升纪律意识,同时对2021年以来差旅费报销凭证手续不全问题进行清理完善;二是健全制度并加强教育,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集体约谈,筑牢纪律防线;三是开展清退与排查,对超标准报销经费予以清退,全面排查财务单据,未再发现类似问题;四是严格制度执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范穿洞河景点维修项目招投标及资金支付流程。

(六)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压实责任、强化纪律,2024年12月30日单位负责人周后胜约谈班子成员,分管负责人夏加娟、宋泽敏分别约谈分管科室人员,提升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同月,召开办公会研究穿洞河景点维修支付事项。二是加强学习、规范资产运营,2024年12月30日组织学习资产管理法规,同年11月21日经会议研究同意江界河管理所用房出租,重新签订协议完善手续。三是完善制度、严格执行,修订财务等管理制度,经“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七)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2024年11月19日,党支部书记夏加娟对全体党员开展集体约谈提醒,党员进行自我表态,增强重视程度。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与主题党日制度,巡察反馈后,召开5次支委会、开展5次党员集中学习、5次主题党日活动,还组织1次政治家访和1次革命传统教育,深化政治生活学习。三是提升党建水平,2024年10 - 12月分三期开展党建专题培训,涵盖党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开展、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等内容,有效提高党员干部党建业务能力。

(八)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一是强化法规学习,2024年11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风景名胜区相关法规,后续将持续深化业务知识学习,提升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二是推进机构编制优化,经与多部门对接,2025年3月完成“三定”方案送审稿编制,已报县委编办待批。三是深化警示教育,2024年组织2次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活动,以典型案例筑牢纪律防线。四是压实廉政责任,2024年12月27日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开展廉政集体约谈;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

(九)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意识有待加强

通过江界河风管处研究事项有关情况统计表,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台账化管理,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有关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检查,巡察反馈问题以来,“三重一大”会前报备6次,会后备案6次。

(十)整改整治成效不明显

一方面,2024年12月更新网格管理图,压实网格员责任,开展29余次常态化巡查巡护;发挥联合管理机制作用,2025年初与21个乡镇、社区签订森林防火联防协议,并召开1次殡葬领域乱象整治提醒谈话会。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每月至少2次环境卫生检查制度,有效改善景区环境卫生状况,整治成效显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对已完成事项“回头看”,持续推进未完成问题整改。

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担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担当、传导压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以理论学习增强政治自觉,推动整改成果转化。

三是以巡察整改促工作发展,紧扣县委、县政府部署,聚焦重点,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报批,完善部门协作,落实国土空间保护要求,做好生态保护、隐患排查等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4-2625620;邮编550400;电子邮箱:9282904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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