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5日对我处开展了巡察。9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抓实组织领导。朱家山森管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处长办公扩大会议进行研究,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存在的12个问题进行细化分类,制定印发《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二)压实整改责任。朱家山森管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处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自身和分管科室的整改工作。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夯实整改成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同时,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行业领域政策法规有差距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朱家山森管处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二是明确综合科工作人员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批示,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及时纳入处长办公扩大会议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或干部职工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三是主动作为,谋划瓮安县朱家山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规划建设2条道路,总长3.45公里,预计12月底完工。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不到位方面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朱家山景区内的白色污染物进行清理,并制作环境保护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加强宣传教育,要求进入景区的游客注意环境卫生。同时,要求朱家山国有林场和贵州瓮安盛览文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护工作,不定期对朱家山景区的白色污染物进行清理,朱家山森管处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对朱家山国有林场环境卫生、安全隐患、地质灾害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然教育培训,编制完成自然教育课程到瓮安县部分小学开展自然教育进课堂,收集植物标本200余件,收集自然教育书籍、画册等40余册、开发了两条自然教育径。三是同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对接,将瓮安县朱家山林场矢量图及矢量数据资料拷贝给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朱家山林场不动产登记工作。四是召开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如何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并结合朱家山森林公园的实际情况,对《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关于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的实施方案》进行修改。五是朱家山国有林场利用楠竹采伐项目对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行初步探索。
(三)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一是召开处长办公会,对朱家山森管处更新三定方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已制定《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送审稿)》,已上报县编办,待批复。二是召开处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朱家山国有林场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整治清理。以后每年研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少于1次。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方面
一是组织学习《2024年瓮安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求综合科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工作等领导小组。2024年9月以来,召开处长办公扩大会议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修定完善并印发《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意识形态制度阵地管理制度》《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稿件“三审三校”制度》,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年度“三述”报告,并按照要求对文稿进行“三审三校”,并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剖析材料进行校对,对错误表述进行修改。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方面
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稿件“三审三校”制度》等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同时,加强公文写作、注重办文办会,提高会议质量。二是对全体干部职工(不包含工勤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更新。三是由分管领导对会计、出纳人员及报账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记录,要求会计和出纳人员严格票据审核,要求报账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油费充值。四是主要领导提醒综合科工作人员,要压紧压实责任,在今后制定文件时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再次认真核对2021年以来的文件,将文件中错误的表述进行修正。五是召集科级干部召开处长办公扩大会议,更新林场防火作战图、森林防火指挥体系、双网格图内容。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一是组织学习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进行报账时严格按照报账程序进行联签后报销,要求财务联签人员,加强学习会计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意识,认真对财务票据进行审核,对未联签完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并要求会计人员并对2021年以来报销单据进行再次核对,完善相关联签手续。二是由主要领导牵头,综合科负责对2021年以来三公经费使用开展大排查,对违规报销或重复报销的情况进行清理、清退。三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车辆管理制度》等,要求综合科和驾驶人员加强公车管理。由分管领导对驾驶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提醒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制度对公车进行维修、保养、审车等。四是组织学习《瓮安县关于规范机关食堂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文件精神,增强干部职工对食堂管理和物资采购方面的知识和意识。由分管领导对林场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食堂经费、物资等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将食堂经费用于其他开支;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登记,同时建立物资采购台账等。
(七)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方面
一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车辆管理制度》等,强化干部职工对车辆管理制度的认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在车辆进行维修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进行维修。加强对车辆维修票据的审核,对未经同意擅自修理和修理审批单未签字完善的,费用不予签字报销。三是由分管领导对驾驶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公车的管理,建立使用台账和加油台账以及进行妥善保管,严格公务用车审批手续。
(八)关于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方面
一是由主要领导对项目实施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他们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增强项目实施管理意识,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知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增强项目实施管理意识。在今后实施项目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采购、审核、监督等工作。二是配合纪委第六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人员问责处理工作,制定“一案一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观看《警钟长鸣》《镜鉴》《惩林贪护民利》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制定防控措施;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违法问题开展检视剖析,用案件警示干部职工。
(九)关于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有差距方面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印发了《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和《中共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方案》,明确谈心谈话必须严格遵守“三必谈”要求,要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文件精神。由主要领导对朱家山森管处党支部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一是要求朱家山党支部,认真组织好每一次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多形式的活动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二是要求支部委员加强党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党务业务能力,规范记录。规范党支部工作、规范党员发展、规范支部换届选举,在发展党员时,多跟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咨询和请示,不要出现重复选举支部委员现象和发展党员不规范的现象。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方面
一是召开处长办公扩大会议,对瓮安县朱家山国有林场股级干部选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醒综合科科长,在今后如果出现股级干部空缺,立即提请上会研究并按照程序进行选拔。综合科按照《瓮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文件要求,对瓮安县朱家山国有林场的4名股级干部进行选拔,并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选拔情况。二是综合科科长与县委组织部对接,从2021起,不能抽调、借调其他单位人员,朱家山林场工作人员到朱家山森管处工作,只是办公地点不同,不存在抽调情况,但需明确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召开处长办公扩大会议,明确朱家山国有林场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
(十一)关于民主议事决策不严方面
一是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化对制度认识,严格制度落实。由主要领导对科级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列席人员不作表态,严格执行处长作末位表态制度。并要求综合科咨询好第六纪检组,召开处长办公扩大会议,参会人员如何表态,记录人员如何记录。二是2024年9月以来,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研究,相关科室提出研究事项,其他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处长作最后表态。
(十二)关于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是研究印发《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领导、整改科室和整改责任人,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并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纳入干部职工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二是综合科安排政工人员,对朱家山森管处电脑安装一键自查软件的情况进行清查,并建立台账;对朱家山森管处保密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综合科加强和县机要局对接,做好安可替代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抓实整改。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仍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细化阶段目标,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持续深入。
(二)构建长效巩固机制。我们将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制度漏洞和短板,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加强制度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让全体干部职工熟悉制度内容,明确行为规范,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为单位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将整改与业务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整改成效推动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将整改中发现的短板弱项转化为能力建设重点,深入推进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力加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护、林业产业等工作,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护和培育能力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4-2918718;邮编550400;电子邮箱:49665548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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