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扎实推动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重拳打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势力以及整治行业乱象等突出问题,全力维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组织地煽动闹事,恶意堵路挖坑,阻拦施工;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和渣土运输;强行租赁建筑机械装备,垄断砂石、强买强卖、装修等建筑材料供应;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等问题线索。
2.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恶意投诉,寻衅滋事,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等问题线索。
3.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恶意拖欠、随意克扣;有组织地暴力讨薪、聚众滋事、收取回扣等问题线索。
4.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以暴力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蛊惑被征收群众、阻挠征收项目依法进行,采取暴力手段“非访”“闹访”等问题线索。
5.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恶意吞并其他房地产公司,暴力强迫其他公司退出项目竞争;在未取得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购房预订金、以暴力手段欺压、残害业主等问题线索。
6.在房屋中介交易过程中,有预谋地强迫交易或恶意挪用客户资金,采取暴力手段驱逐租户。
7.在物业服务中,恶意插手物业管理,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强行指定装修公司和装修材料等问题线索。
8.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交回扣等问题线索。
9.燃气领域,进行燃气违法充装、运输,非法销售瓶装燃气和倒卖黑气,恶意侵犯守法经营者利益等问题线索。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其他问题线索以及充当“黑恶问题”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二、举报线索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户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一)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举报制度》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个人信息将进行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线索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854-2788500
举报邮箱:792825018@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瓮安县第二综合行政大楼九楼9003办公室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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