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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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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县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结束。

二、试鸣范围

瓮安县城区,猴场镇、银盏镇、平定营镇和岚关乡。

三、人防音响警报试鸣信号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请广大市民在人防警报试鸣期间,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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