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瓮安县城区发展建设,绿城时代中心(瓮国让2021-73号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条件需局部调整,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条件经2025年瓮安县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委员会第5次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内容、原规划设计条件和现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1、变更内容:停车位个数要求由原来的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调整为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0.8个,且住宅每套不少于1个、商业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0.8个;其余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中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和建筑限高等不变。
2、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7日。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及建议,可将意见及建议以书面形式送达瓮安县自然资源局综合科,书面内容必须含利害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客观的反对理由。
3、公示期内未收到有效意见及建议的,将视为无异议。
原规划设计条件
一、地块概况:
(一)地块位置:瓮安县雍阳街道老植物油厂。
(二)地块面积:41784平方米。
二、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土地使用性质:商住用地。
(二)容积率:1.0≤容积率≤3.5。
(三)建筑密度:≤35%。
(四)绿地率:≥30%。
(五)建筑限高:80米。
(六)机动车停车位(个):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
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
一、地块概况:
(一)地块位置:瓮安县雍阳街道老植物油厂。
(二)地块面积:41784平方米。
二、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土地使用性质:商住用地。
(二)容积率:1.0≤容积率≤3.5。
(三)建筑密度:≤35%。
(四)绿地率:≥30%。
(五)建筑限高:80米。
(六)机动车停车位(个):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0.8个,且住宅每套不少于1个、商业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0.8个。
瓮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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