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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瓮安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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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近期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我县拟对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同意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编制形成了《瓮安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瓮安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者建议,均可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瓮安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科反映,并注明“《瓮安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字样。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意见征求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


意见征求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

单位联系地址:瓮安县自然资源局

电子邮箱:1072798331@qq.com

联系电话:瓮安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科0854-2789920


附件:瓮安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瓮安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瓮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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