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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国让2024-5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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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瓮安县工业园区项目发展建设,瓮国让2024-58号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条件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瓮国让2024-58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经济技术指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内容、原规划设计条件和现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1、变更内容:土地用途仍为公用设施用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中用地面积不变,容积率≤1.0不变,建筑系数≥30%调整为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调整为绿地率≥10%。

2、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及建议,可将意见及建议以书面形式送达瓮安县自然资源局综合科,书面内容必须含利害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客观的反对理由。

3、公示期内未收到有效意见及建议的,将视为无异议。

原规划设计条件

一、地块概况:

(一)地块位置:瓮安县天文镇白泥坝(精细化工园)

(二)地块面积:110110平方米。

二、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土地使用性质:公用设施用地。

(二)容积率:容积率≤1.0。

(三)建筑系数:≥30%。

(四)绿地率:≤20%。

(五)停车位:根据实际需求配置。

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

一、地块概况:

(一)地块位置:瓮安县天文镇白泥坝(精细化工园)

(二)地块面积:110110平方米。

二、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土地使用性质:公用设施用地。

(二)容积率:容积率≤1.0。

(三)建筑密度:≤35%。

(四)绿地率:≥10%。

(五)停车位:根据实际需求配置。

瓮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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