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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合当年内出生小孩随父母享受新农合政策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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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合医办)、定点医疗机构:

  从2015年起,我县乡(镇)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医疗管理系统)和贵州省新农合管理系统实行无缝对接,新农合管理系统和his系统上传的就医病人信息必须完全相同。从而导致当年出生符合母婴共享补偿政策的小孩,在生病就医时由于没有姓名等身份信息不能正常得到补偿。为了更好地让新农合政策惠及参合群众,确保参合当年出生小孩能随父或母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小孩,由县合医办添加到其父或母的新农合卡中,随其享受新农合补偿。

  二、添加需要提供的资料:一是小孩的户口簿(没有上户的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是父或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三是父或母的新农合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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