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瓮安县财政局 瓮安县民宗局 关于分配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的公示
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扶通〔2018〕2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乡振发〔2022〕1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60号)等文件要求。分配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18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0日)。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中共瓮安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瓮安县民宗局)办
公室:0854-2918058
附件:瓮安县财政局 瓮安县民宗局 关于分配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瓮安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
瓮财〔2025〕3号 瓮安县财政局 瓮安县民宗局 关于分配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