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扶通〔2018〕2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乡振发〔2022〕1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59号)等文件要求。分配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710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20日)。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瓮安县农业农村0854-2918382
附件:瓮安县财政局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分配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瓮安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
瓮财〔2025〕2号 瓮安县财政局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分配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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