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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林业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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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瓮安县林业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推进依法治林、依法兴林、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我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瓮安县林业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贯彻法治理念

加强组织领导是确保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到位的重要保障。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每年初重要工作内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资源保护科(政策法规科)牵头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会议中听取资源保护科(政策法规科)工作汇报,并在年初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和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按照瓮安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作为基本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州、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2025年开展局党组和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11次。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着力营造法治氛围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利用特殊节日开展普法宣传。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环境日”“森林防火期”“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到各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5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宣传防火物资1000余份。宣传与森林资源保护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依法维权途径,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大力营造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浓厚氛围。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切实落实各相关科室责任,严格落实督导审核,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走深走实。2025年以来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开展林业法治宣讲2次,并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时深入涉林企业一线开展林业法治宣传,让企业知晓相关政策,及时排解涉林企业难题。

(四)切实加强干部培训,着力提高法治素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定《瓮安县林业局2025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通过局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20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开展。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申领程序,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排查和注销证件,目前县林业局行政执法持证人员22人。三是鼓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州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四是抓细抓牢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干部职工全员参加贵州省智慧云平台法宣在线统一学法考试,80人参考,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圆满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任务。

(五)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着力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主动监督意识,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持证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执法。在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切入点来抓,以树立林业部门形象为目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用语文明,礼貌待人”。2025年以来,县林业局共立案查处32件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法制审核、召开集体会议进行讨论决定,所有案件均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并录入贵州省“双公示系统”进行公示。2025年开展案卷评查3次,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做到处罚、许可事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办理程序合法,案件文书制作较为规范,案卷总体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六)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以营商环境提升为契机,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对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真正实现一次性告知制度,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效率,真正实现营商环境中各个环节“最多跑一次”的办理模式。2025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259件。二是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切实做好“放管服”工作。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服务为宗旨,做到政府放心、企业舒心。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定时间范围内让企业享受到快捷的办理流程。设身处地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及时让企业快速投入生产运营并进行跟踪服务,助推瓮安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安排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聘请贵州中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县林业局的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均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提交审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2.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建立重大案件讨论制度,对重大涉林案件线索移送、案件查处实施中的疑难事项,召开县林业局法制领导小组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森林督查、群众举报信息、涉林执法信息等情况及时互通信息,增进工作交流。2025年收到县检察院关于对不予起诉林业案件作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1次,及时查处1件。三是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及时将涉嫌刑事案件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向县公安局移交刑事案件1件。

(八)健全依法决策程序制度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行政决策经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局党组书记、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局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以来,县林业局在推动林业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教育不到位,森林督查专项执法行动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群众认识不够,参与保护的合力还需加强。涉及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不到位,进村入户宣传少,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了解不够,法治观念不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从事林业工作的技术人员、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林业工作任务较重,从事林业工作人员不能独立承担辖区内林业技术服务和执法工作,护林员特别是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履职履责有差距,导致野外火源管治、有害生物监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制止、处置不及时。三是跨部门协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以提高联合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林业局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把县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层层压实各级林长、网格责任单位和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加强乡镇(街道)林业专业技术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强化森林督查、森林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强化项目使用林地监管和服务。二是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各级林长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推动林长制工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群众对林长制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推动林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专业执法人员的配备,合理统筹执法工作。四是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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