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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供销社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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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八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结合供销工作实际,现制定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对象

瓮安县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

二、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行动计划

(一)推进学法用法

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参加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完成年度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牵头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将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开展学习达2次。[牵头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 开展法治宣传

结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不同时段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社有企业、包保村、共建共联社区等,结合实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牵头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利用单位办公微信群、宣传栏、网络学习平台等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更新内容,着力扩大宣传面。[牵头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责任部门

责任科室:综合科(任运超0854-2778776)

五、普法实效评估

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加快瓮安县供销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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