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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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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合瓮安县疾控中心、瓮安县教育局、瓮安县公安局、瓮安县检察院5部门组织召开瓮安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瓮安一中、瓮安八小、瓮安三中,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0条,已责令各校限期整改。

(二)开展瓮安县网络餐饮治乱“铁拳”行动工作。抽调食品安全监管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以2家网络餐饮平台好评榜、销量榜排名前20家以及差评榜排名后20家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以入网商户资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存储、餐饮具清洗消毒、配送过程、人员管理、设施设备配置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实施检查,本次工作共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72家次,清理食品安全隐患20余条,立案查处2起。

(三)开展深化食盐专项整治。一是建立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台账,完成风险分级评定并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二是督促食盐零售单位严格落实食盐零售小包装、购进渠道及索证索票制度,强化健康减盐知识宣传,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共检查经营户120家次。

(四)开展特殊食品整治工作。一是督促特殊食品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二是推动药店、母婴店、大型超市企业主体使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三是强化对证照资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共指导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使用50家次,检查特殊食品经营户80家次,现场责令整改2家次。

(五)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根据年初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要求和涉校食品安全专项工作要求,结合季节性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0家次,其中茶叶生产企业15家次,食品加工小作坊30家次,共发现问题20余条,已责令企业负责人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闭环销号,有效地保障了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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