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检查
联合公安、卫健等多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开展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已取得医疗美容许可的医疗机构及美容院,查看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是否使用药品、器械等产品,产品的来源渠道是否正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美容院10余家,医疗机构1家,暂未发现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经营企业。
二、参加医保局的药店医保评审工作
与县医保局对5家药店开展医保评审工作。
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的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对涉疫药品、医疗器械的进货渠道、储存及质量等进行检查;二是检查药店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违规销售盐酸曲马多等二类精神药品;三是在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排查是否销售、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各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1家,医疗机构8家,化妆品经营企业3家,暂未发现药店违规经营二类精神药品,也未发现企业经营使用文件公布的不合格批次化妆品。对1家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企业立案查处,罚款2000元整;对1家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医疗机构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四、开展“3·15”宣传活动
在瓮安人民广场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安全用药知识读本》《艾滋病咨询检测十八问》《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册》及医疗器械的宣传资料等1000余份,普及了相关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知识,让群众买得安心,用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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