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3号)、《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学、公平公正公开、统筹安排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二)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面谈)录取新生,不得以任何荣誉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
(三)均衡编班、控制班额(不超55人)、安全稳定的原则。
(四)坚持户籍优先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收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小学招生
(一)乡镇小学招生
1.乡镇农村小学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招生区域由各乡镇中心小学合理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组织开展人口排查,发放入学通知书,动员家长依法送其适龄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下达招生计划,各学校做到应招尽招,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3.各乡镇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先登记、后入学,招生入学时间及流程参照县城区学校执行,由各中心小学制定具体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县城区(即瓮水、雍阳办事处)小学招生
1.一年级新生实行计划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瓮安一小500人,瓮安二小330人,瓮安三小550人,瓮安实验学校500人,瓮安八小500人,瓮安九小550人,瓮安五小200人,瓮安五中小学部270人,瓮安九中小学部200人。
2.招生方式实行“先登记、后入学”,具体登记、招生流程如下:
(1)入学登记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10日至8月13日,学生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城区各小学申请登记入学。具体登记学校及招生片区详见《瓮安县2021年小学城区小学招生区域》(附件1)。
(2)登记类别及所需材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按照下列类别提供相应材料到相应学校申请入学登记。经学校初步审查合格后填写《瓮安县2021年县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同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份(需经审核人签名),由学校登记并整理“一生一档”,录入瓮安县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平台。
第一类别:城区常住户籍(登记时间:2021年8月10日)
①城区户籍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2021年7月1日前迁入城区。学生和父母或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以户籍所在区域为入学依据。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学生父母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必须是父母本人的房产),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②非城区户籍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父母一方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工作调动文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和父母或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以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
③各类政策优抚优待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及军烈属、援藏干部职工、援鄂医护人员、兴瓮英才等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提供相关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以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优先安排入学。
④县城区内常住户籍因城市建设拆迁户子女:持户口簿原件、拆迁安置相关协议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等材料到相应学校登记入学。
⑤外来投资者(含随职就业人员)子女:提供县招商引资部门出具的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户口册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
第二类别:非城区户籍在城区购房户子女(登记时间:2021年8月11日)
持已入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等其他能够证明其房产的真实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房屋地点和房屋内外环境的照片各一张(用于核实登记材料的真实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购房所属区域内学校登记入学。
第三类别: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户子女(登记时间:2021年8月12日—13日)
①外省外县户籍在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持户口册、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凭证(学生和父母或户主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适龄儿童的父母在瓮安县城区务工的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居住证为入学依据,到居住证所属区域内学校登记入学。
② 县域内乡镇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提供儿童父母一方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必须是学生父母的)或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需经社区经办人签名确认),同时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和父母或户主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到居住地所属区域学校进行登记。
③其他各类流动人口子女:在县城区无房产、无营业执照、无就业务工证明等其他流动人口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住所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片区内或相对就近的学校申请学位。如片区内或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已满,未申请到学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或瓮安九小、瓮安五小(广州海珠小学)就读。
第四类别:易地扶贫搬迁子女:
学生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或父母或户主在同一户口簿上),到各搬迁安置点所属学校登记入学。朵云映山红社区安置点学生一律安排到瓮安五小登记入学。县城区其他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易地搬迁户子女入学。
(3)登记要求:家长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且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新生入学登记不能在两所及以上学校重复登记,造成学位重复,如出现重复登记情况,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提供材料中,如新生与父母和户主不共同在一户口簿上,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4)学校调查初审。8月14日至8月17日。各校组织对已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初审,通过入户调查、到相关部门核查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甄别入学新生实际居住地址所属片区等。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要及时通知家长(监护人),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及相关协调工作。
(5)上报初审意见。8月18日,各校将调查初审结果录入报名平台,同时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登记类别顺序(一、二、三类别)依次预录取新生。如辖区内所属学校学位已满,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临近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各小学不得拒收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或者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
(6)教育局审核。8月18日至8月20日,县教育局会同两个办事处对各校新生入学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入学资格进行抽查审核。
(7)公布入学名单和发放入学通知。8月20日至8月25日,各校公布入学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
(8)报名注册。8月26、27日学生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8月30日正式上课,9 月30日前完成学籍办理。
五、初中(七年级)招生
(一)各乡镇初中招生:
1.实行单校划片招生,每一所乡镇初中均划定对口小学招生,不下达招生计划,按就近入学原则做到应招尽招。
瓮安八中招收平定营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瓮安六中招收银盏镇、永和镇、岚关乡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珠藏中学招收珠藏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江界河学校招收江界河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玉山中学招收玉山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天文中学招收天文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中坪中学招收中坪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建中中学招收建中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草塘中学招收猴场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2.根据《瓮安县2021年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要求,涉及本年度撤并的初中3所学校(永和中学、岚关中学、白沙中学),原招生区域内小学毕业生直接进入瓮安六中就读。
3.各乡镇中心学校务必于8月10日前将本乡镇小学毕业生造册移交给辖区内的初中学校。由各初中学校组织教师通过进村入户等形式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6、27日学生家长及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8月30日正式上课,9 月30日前完成学籍办理。
(二)县城区初中(三中、四中、五中、九中、五小初中部)招生:
根据我县城区各初中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实行先登记、后划片分配入学的方式进行招生。
1.招生计划:
瓮安三中770人,瓮安四中1200人,瓮安五中850人,瓮安九中495人,瓮安五小初中部200人。
2.入学登记:
(1)登记对象:2021年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7日至8月9日。
(3)登记地点:原六年级所在学校就读班级。
(4)登记材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实际居住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到原就读小学进行登记,填写《瓮安县2021年县城区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份(需经学校审核人签名),由学校登记并整理“一生一档”,录入瓮安县小升初入学登记平台。
(5)登记要求:家长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且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城区各小学六年级班主任对学生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真实性。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照《瓮安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要求,严肃处理。
(6)由于我县城区初中学校学位紧缺,县城区各初中学校(三中、四中、五中、九中)严禁招收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子女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因特殊情况需从乡镇进城就读和外省外县符合条件到我县就读七年级的学生,统一到瓮安五小初中部或瓮安八中(平定营中学)、草塘中学登记入学。如私自招生,将按相关规定对学校校长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学校调查初审。8月10日至8月15日。各校组织教师对已登记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进行初审,通过电话抽查、入户核查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
4.上报初审意见。8月16日,各校将调查初审结果录入报名平台。
5.教育局分配。8月18日至8月20日,县教育局组织县城区各初中学校校长、招生人员对登记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将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统筹分配至县城区各初级中学。
6.公布入学名单和发放入学通知。8月20日至8月25日,各校公布入学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
7.报名注册。8月26、27日学生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8月30日正式上课,9 月30日前完成学籍办理。
六、小学二至六年级和初中八、九年级转插生
1.根据我县城区各学校班额现状,原则上不再安排本县乡镇进城就读的转插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城就读的,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瓮安五小(广州海珠小学)或瓮安八中(平定营中学)、草塘中学登记转学。
2.符合条件的外省外县来瓮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安排至瓮安五小或瓮安八中(平定营中学)、草塘中学登记就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和谐稳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和释疑工作,让家长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引导家长按照要求送其子女按时就近入学。各学校要按照有关政策及时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设置招生咨询电话,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二)加强质量保障,推进学校均衡发展。
统筹做好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增加城区大班额问题。要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重点推进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交流,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要关爱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开展师生对口帮扶,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住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平行分班,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和评估体系,加强各学校的办学目标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和学校均衡发展。
(三)加强宣传保障,做到招生入学公平公开。
通过瓮安电视台、瓮安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好宣传。同时加强各招生学校的宣传,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我县近年来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争创办学特色以及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采取校长、教师交流等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措施和情况,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各学校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完成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移交到其它学校的学生、不得招收不是本区域范围内的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各学校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期间一律不得收取报名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并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禁令”纪律。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未尽事宜,由瓮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电话:0854-2778879
0854-2778390
瓮安县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区域
1.瓮安一小:工行→吉祥万家小区→警示教育基地→北门农贸市场→北斗山宿舍→坤邦小区→塔坡脚(原老年大学)→野鸡井→迎春北巷→怡人泉天桥北面→人行→农贸市场北出口(黎安堂大药房)→电信局→锦美4—12号楼→广场步行街→华都佳苑→合力超市→工行。
2.瓮安二小:锦美1-3号楼→邮政局→工商局→联社→怡人泉天桥往南(南洋宾馆)→春龙巷→黄龙屯(小康村)→岚茶办宿舍以北→弘扬世纪城(南东路口)→丽都大厦→花竹园D区南门→新华书店→狮子山农贸市场→环南路四中方向→四中背后(梓木林巷)→靖沣一号小区→袁家湾廉租房→锦美ABCD栋→胜隆华庭→邮政局十字路口。
3.瓮安三小:北门新仓三岔路口(绿城睿苑)→县示范幼儿园→湖心桥→绿城一期→绿城二、三、四期→财富星城→体育馆→大地商业广场→南天加油站红绿灯路口→小春湾→五里街公交总站→雍阳办事处办公大楼→疾控中心→七星路口→血站→小太阳幼儿园→新华住宅小区→金达小区→文峰花园小区。
4.实验学校:南东路红绿灯→农机局宿舍→青少年活动中心→原农业局宿舍→养护段→盐业公司→启慧幼儿园→中心社区医院→盆水井廉租房→龙翔名都(二中向上公路左侧)→原汽车站→白水河小区→对门寨→梅子树→南东路口。
5.瓮安五小(朵云小学):朵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映山红社区)、原云星村、原桐木村等。
6.瓮安八小:新二中→河滨廉租小区→锦美河畔阳光→红军桥→锦美熙御印象→农水坝安置房→交通局→河西新区安置房→金龙豪城→群众工作中心→县政府→一中(学府雅苑)→农商行→县医院→第一综合服务大楼→公安局大楼。仙桥村(原岩孔、望洞)、白秧坪、白沙井。
7. 瓮安九小:戒毒所→麒龙城市广场→南城国际→三幼(大树子)→老南寨安置小区→小河边安置小区→清莲湖→湖山悦府小区→花桥社区,茅坡社区(王家庄、中心槽、潘家寨、冷家堡等村组)。
8. 瓮安五中(小学部):四幼→惠民小区→城南幼儿园→张家坡安置小区(童星幼儿园);盆水井移民安置小区→龙翔名都(赣鑫国际)→盛世彩虹小区→五中正大门。
9.瓮安九中(小学部):西街河滨商住楼→恒源酒店→原农具厂宿舍→西街新大楼(佳运多超市)→四方乐鞋城→中街十字路口→金龙花园→印刷厂宿舍→瓮安三中→星辰国际小区→县土管局宿舍→县幼儿园→龙坑公园安置小区1-4栋→绿城时代天街→富丽半岛→狮子桥→西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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