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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180天未投入营运车辆的货运业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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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五)项之规定:“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其按照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

现对我县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80天后未投入营运车辆的贵州向氏运输有限公司、瓮安县华丰物流有限公司、贵州中链云配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瓮安晋麒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共4家货运业户(详见附件)进行公告注销,公告时间为7日: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至原发证机构归档(瓮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人区综合窗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瓮安县普通货物运输业户180天未投入营运车辆信息台账

(截至2025年4月3日)

序号

业户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许可证初领时间 

经营状态

业户实体类型

管理机构

共有车辆数

备注

1

贵州向氏运输有限公司

522725000557

2024-09-02

营业

普通货物运输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

0


2

瓮安县华丰物流有限公司

522725000556

2024-07-15

营业

普通货物运输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

0


3

贵州中链云配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22725000559

2024-09-23

营业

普通货物运输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

0


4

瓮安晋麒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522725000555

2024-06-11

营业

普通货物运输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

0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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