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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关于蔡德美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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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关于蔡德美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617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黔(2020)瓮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771号

蔡德美

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瓮安县瓮水河滨社区河滨路11号楼1号

2

3

4

5

6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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