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罗国双、韩继银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613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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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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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2019)瓮安县不动产权第0008504号 |
罗国双、韩继银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瓮安县雍阳城北社区学府路3幢3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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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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