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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猴场支行不动产证明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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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02605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402643

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猴场支行

抵押权

瓮安县猴场镇时代家园3号楼1单元8-1号

2

3

4

5

6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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