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2016000641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603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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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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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000641 |
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瓮安县瓮水花竹社区步行西街8号楼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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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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