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公共资源配置 > 产权交易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2016000641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打印 关闭 【字号:

编号:202603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6000641

贵州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

瓮安县瓮水花竹社区步行西街8号楼8号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