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赵光友、韩义琴不动产证书作废的公告
瓮不动产(2025019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黔(2023)瓮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171号 |
赵光友、韩义琴 |
瓮安县瓮水花竹社区红军路3幢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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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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