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汤伟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瓮不动产(2025019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300092 |
汤伟 |
预告登记 |
瓮安县盛世彩虹A1幢1-32号 |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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