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公共资源配置 > 产权交易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关于兰树琴、尚广胜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打印 关闭 【字号:


编号:202517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406590

兰树琴、尚广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瓮安县瓮水鼓楼社区兴隆东街14号楼8-6号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6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