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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关于唐玉林、严琴、唐艺洛、唐语芊继承唐茂钦不动产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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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关于唐玉林、严琴、唐艺洛、唐语芊继承唐茂钦不动产权的公告

瓮不动产(2025092)号

继承人:唐玉林、严琴、唐艺洛、唐语芊

被继承人:唐茂钦

因唐玉林、严琴、唐艺洛、唐语芊继承被继承人唐茂钦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唐茂钦于2025年3月3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锦美河畔阳光A区7号楼12-5号,该房屋由唐玉林、严琴、唐艺洛、唐语芊共同继承,无其他法定继承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2789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5415日至2025512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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