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李井松继承陈富松不动产权的公告(瓮不动产(2024296)号)
继承人:李井松、陈秋彤、陈秋婷
被继承人:陈富松
因李井松、陈秋彤、陈秋婷继承被继承人陈富松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陈富松于2024年6月10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证号:20180001248号,以上房屋由李井松、陈秋彤、陈秋婷共同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2789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2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