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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关于吴万祥继承杨定碧不动产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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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吴万祥

被继承人:杨定碧

因吴万祥继承被继承人杨定碧的不动产,于2023613日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协议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杨定碧于20128月14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华都嘉苑9号楼1楼12号门面,该房由吴万祥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2789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3613日至202374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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