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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关于田德荣继承冷先国不动产权的公告                                    瓮不动产(2022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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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田德荣

被继承人:冷先国

田德荣继承被继承人冷先国的不动产,于2022年11月18日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冷先国于2019年10月19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华都嘉苑8号楼403号房,证号:201502301号,建筑面积为:129.28平方米,该房冷先国所占部份由田德荣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2789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21118日至2022128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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