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起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的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之笼。行政机关能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仅体现着依法行政的水平,也关系到能否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更关乎民生福祉。为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县人民政府应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集体审议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起草过程
2025年1月26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向各部门及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全县各级各部门报送的事项建议表及县委、县政府发文计划,县司法局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事项进行逐项论证。按照省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谨纳入、严格实施”的原则,同时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确定3件符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条件,并于4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最终形成本《目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瓮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送审稿)纳入决策事项3项,分别为:《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瓮安县特色教育强县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女儿童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女儿童医院)、雍阳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3项目,上述3项目均为《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明确的范围和领域,符合决策事项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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