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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矿产品堆场专项规划 (2023—2035 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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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矿产品堆场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经瓮安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4月16日印发并于当日起正式施行。《规划》的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产品堆场建设运营管理,合理调配磷、煤等矿产资源,助推瓮安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为什么要制定《规划》

瓮安矿产资源丰富,磷矿、煤炭是优势矿产,资源储量最大。依托丰富的磷、煤、铝等矿产优势资源,磷、煤开采及精深加工业已成为全县经济的支柱,磷及磷化工、煤及煤化工业产值占全县工业总量的80%以上。但对其配套的矿产品堆场及相关功能严重不足,现有堆场大多布局分散、规模偏小、设施落后,不能满足服务瓮安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为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富矿精开”战略实施,推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把矿产工业产业做大、做优、做强工作要求,引导其向高端化、集约化、精深加工、综合利用、资源增值方向转型,实现由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根据全县工业和工业园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矿产品堆场进行专项规划研究,出台《堆场规划》十分必要。

二、《规划》的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2.《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

3.《贵州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4.《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5.《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6.《黔南州“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

7.《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8.《黔南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9.《瓮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国家及贵州省相关规划及瓮安实际需求。

三、《规划》的目标

结合全县矿产资源分布、矿山生产企业,全县工业园区发展和布局、国土空间规划、全县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等,强化对县内用矿企业的管理,通过对上下游矿业企业原料需求、堆场需求、交通规划及保留堆场道路负荷状态分析研判,合理布局近远期堆场规划,规范堆场运营管理,构建完善的矿产品存储与运输体系。目标分为近期目标(至2026年)和远期目标(至2035年)。 

四、《规划》的适用范围

针对现有的45个矿产品堆场、零星矿产品堆场和拟建的矿产品堆场,在符合全县矿产资源分布、矿山生产企业,全县工业园区发展和布局、国土空间规划,上下游矿业企业原料需求、堆场需求、交通规划及保留堆场道路负荷状态分析研判等前置条件下,适用于本堆场规划,规范堆场运营管理。

五、《规划》的编制部门和实施单位

堆场规划编制部门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土地出让和征收部门为县自然资源局,具体实施堆场规划建设工作的单位为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水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以及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规划》的布局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县内堆场进行规划布局,整合现有45个堆场,计划拆除复垦32个原有堆场,整合保留13个原有堆场,并对其进行升级改造。至2035年,全县规划布局堆场22个(其中磷矿堆场12个、煤矿堆场4个、其他堆场6个),整合保留后提升改造12个,新建堆场10个。

七、怎么理解对现有堆场进行整合保留和拆除复垦

整合保留:整合保留堆场集中布置在雍阳街道、永和镇、银盏镇、平定营镇等县域城镇协同发展主轴线上,靠近磷矿主产区与各大工业园,建议保留。

拆除复垦:拆除复垦主要为其他乡镇零散小规模矿产品堆场,主要原因为:一是堆场无土地、环保等相关手续,生产经营秩序混乱,难以规范管理;二是堆场分布散乱、规模较小、设备设施落后,与瓮安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三是涉及“三区三线”,堆场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等。

八、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或未按批准手续建设的堆场如何认定

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应急、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矿产品堆场所有权人提供相关依据,涉及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证明意见进行确认。     

九、《规划》用地出让方式和供地地价定价参照

土地出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对规划在工矿仓储用地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商业用地进行定价,既保障堆场作为工矿仓储用地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又兼顾商业用途。

十、《规划》的堆场选址要求

(一)选址避开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省州县各重大项目、新增耕地、地质灾害点、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国家公益林、河道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禁止建设区和不适宜建设区,尽量少占、不占一般耕地和林地。   

(二)选址结合全县矿产资源和用矿企业的分布,结合全县道路交通规划、考虑公路的承载能力和运距,考虑区位地价,优先临近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旁选址,便于矿产品的堆存和集疏运。

(三)位于城区范围内堆场,选址需同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衔接协调,符合总规、控规。位于各乡镇范围内堆场,选址与村庄保持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十一、《规划》的实施计划

堆场规划建议分三期实施技改、建设工作。

1.一期(2025年):包含平定营镇安瑞博磷矿堆场等12个堆场,完成用地、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办理和技改并投入运营。

2.二期(2026年):推进雍阳仙桥社区青坑磷矿堆场等4个堆场的用地、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办理和建设并投入运营。

3.三期:根据实际需求有序推进猴场堆场等6个堆场的相关手续办理和建设。

十二、堆场采取哪些环境保护与安全防护措施

堆场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做好防尘、降噪、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生态恢复、空气质量监测、环境,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堆场安全防护措施:矿产品堆场做好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消防措施、防盗保安、防尘措施、安全通道、紧急预案和堆放规范等方面安全防护措施。

十三、《规划》的投资与收益

近期确定新增建设3个大中型堆场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亿元。合理的堆场规划将提高矿产品堆存和集疏运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升矿产企业经济效益;同时,规范的堆场建设和运营有助于环境保护,减少资源浪费,实现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推动瓮安县矿产产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迈进,助力打造全国一流现代磷化工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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