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贵州中兴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南环(瓮)罚〔2025〕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名称/姓名 |
贵州中兴贸易有限公司 | ||
被处罚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01MA6DKR8T0J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方道云 |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
该公司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固体废物。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
处罚结果 |
1、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元整(¥132,000.00) 2、没收违法所得0元。 | ||
处罚单位名称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 |
作出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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