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坤邦娱乐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
瓮安县坤邦娱乐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 | ||||||||||||||||||
行政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地方编码 | 处理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理截止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创建时间 | 备注 |
(瓮)文罚字〔2025〕001号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 | 行政处罚 | 瓮安县坤邦娱乐有限公司2025年03月26日凌晨、3月27日晚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瓮安县坤邦娱乐有限公司 | 52272519671027031X | 91522725MAAL07DB6G | 丁小林 | 522725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肆佰零陆元(¥:1406.00元),并处罚款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 | 2025-6-14 | 瓮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正常 | 2025-6-18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