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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瓮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一览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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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永和镇洗马塘村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限的手消毒液案

序号

项目名称

1

行政相对人名称(法人组织全称)

永和镇洗马塘村卫生室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4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成林

5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罚〔20241

8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9

违法事实

2024919,执法人员在对永和镇洗马塘村卫生室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在该卫生室操作台上放有一瓶已启封内余液体的慷捷莱免洗过氧化氢速干手消毒凝胶,瓶身喷码有:生产批号:20220802,生产日期:20220819,有效期至:20240818,手写有2024.9.18.,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立案调查。

10

处罚依据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规定。

11

处罚类别

罚款

12

处罚内容

罚款壹仟伍佰元(1500.00)元。

13

罚款金额(万元)

0.15

1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1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16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31

17

公示日期

2024114

18

公示截止期

2025113

19

处罚机构

瓮安县卫生健康局

20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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