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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瓮环罚字[2018]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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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案

(瓮环罚字[2018]3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文号

瓮环罚字[2018]33号

案件名称

贵州永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该公司“贵州省瓮安县草塘镇老寨子铝土矿(新建)15万t/a项目正在建设生产中,目前在猴场镇老寨子南面的大秧地进行铝土矿露天开采,堆矿场露天堆存约200吨铝土矿,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需建设的矿井水处理站、收集池、事故水池、废石堆场等环保设施未建设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贵州永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25569207700X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焱杰

处罚结果

罚款贰拾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18年9月28日

处罚机关

瓮安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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