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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县城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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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近年来我县私家车增长速度很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求,无论是在县城中心区,还是新建小区中,都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停车难问题,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并发症”, 如无序停车破坏绿化带、占道停车影响通行和消防等。有的小区业主为了争车位,强行将门前的绿化破坏进行硬化作为自己的停车场地;有的业主在小区道路上砸地锁抢占停车位;有的业主晚上将车停到了马路边上,占道停车,带来很多安全隐患;有的小区由于乱停车影响通行,机动车被划被砸等人为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小区停车难已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障碍,也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加上城区服务业蓬勃发展,原有的停车场规划远远滞后于城市化发展水平,结果造成城区及主要城乡道路经常发生大面积拥堵,既影响城市品位的提升,又因堵车造成能源浪费和空气污染,还使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质下降,群众对于解决拥堵及停车难问题的呼声较大,我认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应当把解决停车难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的一个重大课题和促发展、惠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提上议事议程,列为重点工作,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精细化管理,为“打造宜业宜居的现代化城市瓮安”清除路障、开拓空间。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行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县城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是长期困扰居民工作和生活,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难事,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建议县人大或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个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创新方式方法,规范办事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使县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维护法制权威,建立长效机制。

  二、针对住宅方面,在前期规划增加停车位配比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说到破解停车难的问题,更多的购房者认为开发企业在前期规划增加停车位配比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科学合理的规划仍然是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重中之重。当然,时下很多购房者还是认为,在选择房子时应注意楼盘的停车规划,以免影响未来的生活。对于一些已经建成的小区来说,提高现有车位的使用效率也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之一。如果成熟小区的车位真的无法容纳快速增长的车辆,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广大业主协商,在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适当减少公共绿地而增加部分车位,建设机械式立体车库,提高现有空间的使用效率也是解决停车难的好方法。
  三、 合理规划,利用有限区域向空中发展。随着城市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高层住宅和商业运营场所已经成为未来城市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高层楼房楼层高、居住人数较多,人流量大,再加上车价日益降低,因此县城区的车辆也越来越多,那么如何能够在不改变原有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公共空间呢?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早已经实现了在市区规划空中停车位,对那些楼层较高、容积率较大的项目,这些楼盘未来停车将相当棘手,既然无法改变土地的容积率和规划,那么车位向空间发展建设机械式立体车库是再好不过的解决方法。 既然停车难是一个社会问题,那么破解停车难不应该是开发商或是业主一个人的战斗,地方政府也应多出台政策,从前期合理规划等方面强化停车泊位的设置与管理,以彻底化解城市停车难的难题。
  四、政府大力推动停车场的建设。 截止目前,我县还没有一个停车场,政府应将停车场建设管理作为关系到民生的重要事项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城管和交警等部门应将停车场建设视为整体交通管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停车问题研究,定期对城区停车需求进行调研,调整相关对策。 政府应加大力度,把停车场建设管理作为亟待扶持的产业来推动和发展,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解决停车难问题。实行停车管理产业化经营,促成停车经济,形成产业效应。一方面,政府投资兴建停车场,另一方面,制定合理的投资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多功能的公共停车场,促进停车场产业的民营化,并针对公共停车场建设成本高、投资回报率低等特点,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兴建集商业、便民中心及停车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地停车库,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规划审批优先等政策。比如免收城市综合开发费,按划拨方式申请建设用地或者按出让方式申请减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收人防工程建设费等。 政府还可通过招商引资解决立体停车场建设的资金问题。一部分资金由中标企业出,政府也可以出部分资金。特别是要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场。对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场的,可以给予免息、贴息和税收上的减免等优惠政策,从而有效缓解停车难。

  五、加强对机动车依法规范停车的监督管理。一是机动车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科学合理、以人为本,不能阻塞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确需占道的,必须给行人和非机动车留出必要的通行空间,方便出行,确保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关于保障改善民生的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建议有关部门对占道设置的停车场和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对于设置不合理,严重妨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而存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坚决整改或撤销。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当设立台账,作出计划,明确责任,尽快解决。二是机动车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交通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车位。特别是占用马路和人行道的临时停车泊位更应当标志明显、区位清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进行整改。据观察,占道泊车没有停车标识,或者有停车标识但分不清合法设置还是擅自占用的情况非常普遍,应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这样做在保证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的同时,还可以明确识别停车场和停车泊位设置是否合法,有利于行政管理和社会监督,有利于遏制单位和个人擅自占道私设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要认真清理、坚决取缔;对于违规乱停乱放的,要及时劝阻和纠正。有关部门应适时采取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相关制度机制,逐步将监督检查工作由突击型转变为常态化,使机动车依法规范停车成为良俗公序。总之,加强对机动车依法规范停车的监督管理,在现实条件下是一项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难点工作,又是后全运时期群众期盼、社会关注、影响很大的热点问题,更是关系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关部门积极努力、尽职尽责,也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响应、具体配合,更需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上级部门以身作则和大力支持。希望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动车停车管理水平,促发展、惠民生,为建设秩序井然、社会和谐的瓮安美丽县城做出新贡献。

  解决市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但又应当抓紧解决,否则积重难返,将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并对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损失。上述意见和建议不够全面,也不一定准确,仅供有关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参考。(瓮安县政协委员:龚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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